根据《黔东南州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》,经过参评成果作者申报、资格审查、专业评审、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共评出32项拟获奖成果,其中:一等奖5项、二等奖10项、三等奖17项。
根据《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黔东南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奖励办法>的通知》(黔东南党办通〔2020〕26号)和《黔东南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实施细则》规定,现将拟获奖成果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11日,共15日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均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州评审办(州社科联)提出。为确保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特此公示。
州评审办联系人:杨胜钟,电话:0855-8225997,电子邮箱:qdnzskljb@163.com
黔东南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7月27日